咨询主题: | 江苏公安8项改革措施中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 | |
留言时间: | 2017年03月07日 | |
咨询内容: | 一,从3月1日起,江苏公安机关服务群众的8项改革措施,其中江苏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: 【原政策】规定,大中专院校学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生集体户,但只有在毕业以后,才可以将户口从学校迁出 【新政】大中专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可办理一次户口从原籍迁入学生集体户,也可申请将户口从学生集体户迁回原籍或迁入本人合法稳定住所,迁入地与原籍地不在同一省辖市的,按市外迁入政策办理。 二,1,咨询南京市网上公安局:小孩由江宁区考上大学户口迁盐城工学院后父母户口迁到秦淮,根据户口新政大学生户口可以回迁。 2,人口管理支队(第十七处)回复凭:孩子从江宁区迁至学校的迁出证明、与父母关系证明、毕业证、父母户籍地房产证,可以从学校直接迁回父母处。 三,我以准备好以下证明:1,孩子从江宁区迁至学校的迁出证明、2,与父母关系证明、3,毕业证由于(江苏户口新政可以不要)、4,户口本、5,房产证等。 四,出现问题为: 1,盐城亭湖户籍办理人员要南京秦淮户籍办理人员开准迁证, 2,南京秦淮户籍办理人员咨询有关人员回答可以不要开准迁证,只要盐城户籍办理人员开户口迁出证明 五,现咨询领导下一步流程如何操作?谢谢!!(类似此事不会就我一个) | |
回复时间: | 2017年03月10日 | |
回复内容: |
| |